遺產稅
遺產稅計算公式
遺產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=遺產淨額
遺產淨額*稅率=應繳納之遺產稅
項目 |
條件 |
按物價指數調整後金額 |
免稅額 |
一般:1200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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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、警、公教人員執行職務死亡者:2400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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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|
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 |
80萬 |
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 |
45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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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除額 |
配偶扣除額 |
445萬 |
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|
45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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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扣除額 |
111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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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障特別扣除額 |
557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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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 |
45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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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葬費扣除額 |
111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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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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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提醒客戶們,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,如有超過期限申報者,縱使是免繳納遺產稅及罰鍰之案件,但因逾期辦理移轉登記,仍無法避免地政規費的處罰規定,請留意掌握申報期限。
98.1.23以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