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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稅

遺產稅計算公式

遺產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=遺產淨額
遺產淨額*稅率=應繳納之遺產稅

項目

條件

按物價指數調整後金額

免稅額

一般:1200萬

軍、警、公教人員執行職務死亡者:2400萬

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

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

80萬

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

45萬

扣除額

配偶扣除額

445萬

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

45萬

父母扣除額

111萬

殘障特別扣除額

557萬

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

45萬

喪葬費扣除額

111萬

稅率

10%

※提醒客戶們,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,如有超過期限申報者,縱使是免繳納遺產稅及罰鍰之案件,但因逾期辦理移轉登記,仍無法避免地政規費的處罰規定,請留意掌握申報期限。

98.1.23以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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